國家廣播電視總局:未實名制注冊的用戶不能打賞 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

11月24日消息,日前,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“通知”)。通知明確,網絡秀場直播平臺要對網絡主播和“打賞”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。未實名制注冊的用戶不能打賞,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。

在用戶每日或每月累計“打賞”達到限額一半時,平臺應有消費提醒,經短信驗證等方式確認后,才能進行下一步消費,達到“打賞”每日或每月限額,應暫停相關用戶的“打賞”功能。平臺應對“打賞”設置延時到賬期,如主播出現(xiàn)違法行為,平臺應將“打賞”返還用戶。

同時,通知指出,對發(fā)現(xiàn)相關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通過傳播低俗內容、有組織炒作、雇傭水軍刷禮物等手段,暗示、誘惑或者鼓勵用戶大額“打賞”,或引誘未成年用戶以虛假身份信息“打賞”的,平臺須對主播及其經紀代理進行處理,列入關注名單,并向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書面報告。

通知還稱,網絡電商直播平臺須嚴格按照網絡視聽節(jié)目服務管理的相關規(guī)定開展視聽內容服務,不得超出電子商務范圍違規(guī)制作、播出與商品售賣無關的評述類等視聽節(jié)目。以直播間、直播演出、直播綜藝及其他直播節(jié)目形式舉辦電商節(jié)、電商日、促銷日等主題電商活動,應按照網絡視聽節(jié)目直播服務管理的有關規(guī)定,提前14個工作日將活動嘉賓、主播、內容、設置等信息報廣播電視主管部門備案。鼓勵網絡電商直播平臺通過組織主題電商活動助力經濟發(fā)展、民生改善、脫貧攻堅、產業(yè)升級和供需對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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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11-24
國家廣播電視總局:未實名制注冊的用戶不能打賞 未成年用戶不能打賞
【TechWeb】11月24日消息,日前,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發(fā)布《關于加強網絡秀場直播和電商直播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&ldq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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